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丰台区“4·18”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落实省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结合单位实际,请实验室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马上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并上传内部的安全检查表到ftp。相关文件精神通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