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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年度考核及推优办法2018元月2日修订
2020-12-22     (点击: )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大数据学院

年度考核及推优办法

(2018元月2日修订)

一、年度考核办法

1、各部门(系、部、室)按照肇庆学院每年度“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年度考核,考核过程要严格坚持学校标准,符合实际,并初步给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

2、学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讨论和决定上报学校的年度考核等次意见。

二、年度考核推优办法

1、推优原则

个人自荐和学院推优结合。

推优人选原则上本年度不能出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受罚扣减的情况,且专任教师必须满足本年度学生评教排名2个学期均不在后10%、科研分不为能零。

推优人选同等条件下近2年没有获得过优秀的教职工优先。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教职工总人数的15%以内,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以当年度学校的政策为准2018年按20%

2、推优程序

各部门(系、部、室)根据个人自荐进行民主投票,按票数多少拟定部门推优人选,报办公室主任登记;比例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20%(四舍五入)。

学院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拟定各部门推优人选之外的学院推优人选,报办公室主任登记,比例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

办公室按推优原则筛选出推优人选,并统计附表1中的数据。

学院全体在岗在职人员、院务委员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根据附表1和推优原则对推优人选进行投票,权重分别为40%35%25%,推优选票格式见附表2;候选人得分=40%*全体在岗在职人员票数/相应总人数+35%*院务委员会成员票数/相应总人数+25%*领导班子成员票数/相应总人数)*100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候选人得分排名情况,并参考科研情况、学生评教排名情况、学校督导对教学的反馈意见、参加学院集体活动的情况及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其它情况进行讨论,决定最终推优人选。


附表1

年度考核推优人选情况表

姓名

科研分不为零

2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排名均不在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无受罚扣减的情况

近两年获得优秀情况

附表2

年度考核推优选票

正高

符号(请选 人)

副高4

符号(请选 人)

中级

符号(请选 人)

行政实验

符号(请选 人)

说明:排名不分先后,在相应姓名下方的符号栏画“○”。

请按名额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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