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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和填写《就业推荐表》的注意事项
2006-11-06     (点击: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自我推荐的书面材料,表中所填内容反映学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选择录用的依据之一,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毕业生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严肃性,特提出如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推荐表》扉页的“说明”,按要求填写。

2、基本内容:①学校名称:肇庆学院;②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③专业名称:专业全称;④学历:本科或专科;⑤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⑥健康状况:健康、良好、一般等;⑦外语水平:填写英语(俄语或日语等),已获得四或六级证书的填写国家四或六级等;⑧曾任职务:班级干部、系或校学生会及协会干部等;⑨奖惩情况:系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3、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认真,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4、相片用小一寸的免冠照片(彩色为宜)。

5、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特别是“专业、学制、学历、学位、培养方式”等内容,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核对。

6、“自我鉴定”内容要充实详细,包括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主要表现及自我评价,不能三言两语马虎应付。

7、“成绩表”由教务处统一打印提供,另附。

二、院系审核意见

“院系推荐意见”一栏由系或班级负责人填写(或指定人员负责),加盖系公章。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用提希望的形式指出,要求不低于40字。

三、学校审核意见

毕业生本人填妥并交系加意见盖章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核和盖章手续。

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每人只发放一份,毕业生需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须本人书面申请,系加证明意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领。毕业生可制作若干复印件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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