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技处和本学院2016年教、科研成果及奖励统计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成果限定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的成果(含佐证材料)。(附件1为已收集的成果及奖励情况,仅供参考)
2、填写学校《2016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及本学院的《2016年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已收集的内容也要重新填写。(表格见附件2,各栏不要缺漏。)
3、具体填表要求如有疑问,请自行查看学校科技处网站通知:
http://kyc.zqu.edu.cn/info/1066/1527.htm
申报并核实的成果将作为各类考核及奖励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整。填好上述表格后,请于2016年12月6日前将表格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学院科研秘书杨丽姝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635927187@QQ.com。
计算机学院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