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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第八届陈伟南科研奖评奖通知
2016-04-28     (点击: )

各单位:

    根据《陈伟南科研奖励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肇庆学院第八届陈伟南科研奖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条件

1.学科建设进步奖:奖励在2015年度学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肇庆学院重点学科(包括重点扶持学科)。

2.服务地方贡献奖:奖励在2015年度对肇庆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机构、科研团队(主要以横向科研项目为依据)。

3.纵向科研立项奖:奖励在201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中获得的高级别纵向项目(立项单位为肇庆学院,负责人为肇庆学院教职工)。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三等奖。

4.个人科研成果奖:奖励在2015年度取得突出科研成绩的教职工。成果包括鉴定或结题(项)的科研项目、获准的专利以及发表的论文。论文要求是在权威刊物或核心期刊发表,且署名的第一作者单位为肇庆学院;著作要求是专著且出版单位是二类以上出版社。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三等奖。

5、科研立项先进单位奖:奖励对象为在2015年度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人均总数多的二级学院(包括横向项目)。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等奖。

6.科研经费先进单位奖:奖励对象为在2015年度科研立项人均到账经费多的二级学院(包括横向项目到帐经费)。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等奖。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类陈伟南科研奖励申报表”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

2.报奖材料要求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的科研成果。

3.报奖单位和个人,请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格一式二份,连同有关证明材料(论文类成果只需附上署名页复印件)于2016年5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电子文档发送到kjc@zqu.edu.cn

    三、奖励对象、具体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等事项按《肇庆学院陈伟南科研奖励基金实施细则》执行。

 

 

 

                                                   科技处、社科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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