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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通知
2016-04-12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和要求,现开展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要符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发展规划、布局,具有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平台建设周期为2-3年。

    (二)科研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相关国内外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

    (三)校级科研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产学研结合暨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岭南智库等。各类平台申报要求如下:

    1、协同创新中心

协同创新中心包括四类,即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A类)、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B类)、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C类)和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D类)。

    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和认定突出协同创新和机制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求,突出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牵引,以协同创新中心的实际运行和培育成效作为认定的主要内容,确保质量,择优遴选。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需具有准确的协同要求、雄厚的协同基础、有效的协同机制和明显的协同增效。

    2、重点实验室

    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增强科技储备,提升高校的原始创新能力,汇聚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3、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要求以重点学科专业为依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能力。

    4、产学研结合暨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

    依托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创新企业密集的管理部门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性人才培养平台,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处于产业化前期、经过培育能实现产业化并形成产业规模的科技成果,与依托基地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机制。

    5、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自然科学)

    支持结合国家、广东省和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国(境)外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建立联合研究基地、联合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

    6、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

    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广东省和肇庆市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依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重点学科组建的重点研究平台,通过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产出创新成果,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

    7、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重点支持依托学校重点学科,利用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设备等手段或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实验方法、手段,针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广东省和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解决哲学社会科学重要问题的平台。

    8、岭南智库

    重点支持依托学校重点学科,建立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指导和技术咨询,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的研究平台。

    二、申报程序

    平台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报《肇庆学院创新强校项目申请表》,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对进行论证、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三、申报时间

    申报平台经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科技处、社科处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519室,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黎明,张思然,联系电话: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肇庆学院创新强校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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