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指导,围绕“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发展规划,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以培养学术团队,稳定学术研究、实现科研创新为方向进行申报,努力促进我校科研成果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数量向质量转化,推动我校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所选项目力求具有现实性、创新性和前瞻性,鼓励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题组进行申报,积极推进科研平台或基地建设。研究课题要更多从社会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广东省及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申报条件
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青年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
1、青年项目
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0.4~0.5万元,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0.6~0.7万元。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含40岁),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2、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0.4~0.5万元,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0.6~0.7万元。主要资助服务肇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所报项目有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潜力,且有希望能够进一步获得由企业出资支持的科研项目:即由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有望承接的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及其他合作研究项目。
3、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
思想政治教育类每项资助经费0.4~0.5万元。此类项目属于新增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主要是党建工作者、思政工作者、辅导员和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所报项目是关于总结和凝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措施。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见附件1,人文社科类见附件2),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A表、B表分开装订),《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申报单位填写)送交行政楼519室,电子档发送至kyc515@126.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初审:科研处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学科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学术委员会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立项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5、结果公示: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申报要求
1、每人限申请项目1项,参与项目2项;
2、已获学校立项资助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3、凡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2016年校级课题的申报;
4、已获资助的各类纵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校级基金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者不予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9日
,逾期不予受理。
2、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
2016年
7月
1日
;
3、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能以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其中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需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
联系人:刘黎明,张思然 ;联系电话:2716440 。
肇庆学院科技处、社科处
2016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