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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
2023-07-10     (点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人才培养方案

(适用于2020级以后的各年级)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数据科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熟练掌握大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与应用的技术与工具,能够承担企业、事业、政府、社会组织等部门的信息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研究等工作,亦可从事各行业大数据系统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⑴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熟悉大数据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数据仓库、大数据处理技术框架、数据分析与方法、机器学习、数据可视化技术等专业知识;

⑶了解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及其发展动态和相关边缘学科知识。

2、能力要求

⑴具备阅读专业英文参考文献和资料的能力,具备运用计算机及信息网络辅助获取大数据行业相关技术的能力;

⑵了解相关的技术标准,具有数据处理、分析和应用、呈现等技术应用技能,具备大数据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⑶掌握数据预处理、数据清洗、融合、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具备利用各种大数据行业工具,对行业海量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并处理,实现智能化的决策和控制的能力;具备运用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等技术,为大数据行业应用提供智能支撑平台的能力;

⑷掌握结构化程序设计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基本思想、方法和技巧,具备高级语言编程解决行业应用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计算机导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专业技能训练—C程序设计综合实践、数据结构、专业技能训练—数据结构应用、数据库系统原理、面向数据科学的Python语言、专业技能训练—Python编程、Linux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技能训练—数据分析与应用、应用机器学习、毕业论文(设计)

五、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性质

课程

模块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标准总学时

总学时分配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理论

学时

实践

学时

专业教育

专业学科基础课

112005

计算机导论

2

32

32


秋季

考查

辅修课程、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

11201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5

56

40

32

秋季

考试

112063

专业技能训练—C程序设计综合实践

1

16

0

32

春季

考查

112016

数据库系统原理

3

48

40

16

春季

考试

112014

数据结构

3

48

40

16

秋季

考试

112077

专业技能训练-数据结构应用

1

16


32

秋季

考查

112102

面向数据科学的Python语言

2

32

16

32

春、秋季

考试

112114

专业技能训练-Python编程

1

16


32

春、秋季

考查

112035

Linux操作系统

2

32

16

32

春季

考查

专业核心课

112104

数据分析与应用

2

32

16

32

秋季

考试

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

112115

专业技能训练数据分析与应用

1

16

0

32

秋季

考查

112103

应用机器学习

3

48

32

32

秋季

考试

112108

数据仓库

2

32

16

32

春季

考试

专业选修课

112019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

3

48

32

32

秋季

考试

辅修专业选修4学分;辅修学士学位选修19学分

112004

计算机认知与实践

1

16

8

16

秋季

考查

112013

专业英语

2

32

32


春、秋季

考试

112018

计算机网络II

2

32

28

8

秋季

考试

112012

计算机组成原理

3

48

40

16

秋季

考试

112117

大数据处理技术Ⅰ

1.5

24

16

16

秋季

考试

112118

大数据处理技术Ⅱ

2

32

24

16

春季

考试

112121

专业技能训练—大数据处理技术II

1

16


32

春季

考查

112109

数据科学应用系统

2

32


64

秋季

考查

112106

数据可视化

2

32

16

32

春季

考查

112032

人工智能概论

1

16

16


春季

考查

112033

云计算

1

16

16


春季

考查

112037

Web开发技术II

2

32

24

16

春季

考查

112028

移动设备开发

2

32

16

32

春、秋季

考查

小计

45.5







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设计)

8







53.5







注:1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学科基础课,获得18.5学分,可授予辅修课程证书;

2、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修读专业核心课程,获得8学分;修读专业选修课程,获得4学分;共计30.5学分,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

3、修读完专业学科基础课,获得18.5学分,修读专业核心课程,获得8学分,修读选修课程,获得19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8学分),共计53.5学分,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六、学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时,完成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53.5学分,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符合授予条件者可以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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