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我校《实验室工作条例》。领导并组织完成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2. 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科发展方向,拟定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组织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负责审批低值易耗材料的购置计划。
3. 会同有关人员审定实验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实验项目、科研项目,制定每学期的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计划。
4. 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上级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本室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组织仪器设备的检查、校正和维修工作。抓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与使用率。
6. 领导和安排本室各类人员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责任制度,负责本室实验人员考核工作,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工作。
7. 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室工作人员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搞好教书育人。
8. 负责本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
9. 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安排对外服务工作。
10. 负责完成实验室信息资料等学校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1. 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实行8小时工作制。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兼实验室主任,每周应不少于1/3的时间到实验室现场办公。
12. 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高级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授、副教授)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教学及科学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开发工作,其主要职责:
1.提出实验室的建设方向,经常向实验室主任介绍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室建设动态,改进本实验室工作。
2.组织高水平实验课题的开发与研究,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实验技术与管理论文。
3.审定实验新方案或指导新实验设备的设计加工与研制。负责指导本学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4.协助实验室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承担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
6.承担实验室或学院安排的实验课教学与指导工作。
7.完成学院主任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工作。
实验师岗位职责
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在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指导下,负责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担负某一学科或某一门课程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实验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资料,组织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和工人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总结实验工作,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根据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需要,负责设计、研制和改进实验装置(包括教具模型)的技术工作,经实验室主任或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审批后,带领和指导实验员、工人进行施工,解决研制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参与新设计的实验装置的调试、运行工作。
4.担负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的修理、调试、使用、鉴定、验收等全面技术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管与使用情况。
5.经常向实验室主任介绍国内外实验仪器设备的进展与新实验技术信息,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实验室主任加速实验的现代化建设。
6.负责对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和工人、保管员的业务指导。
7.在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知道下,参加或单独承担各项科研工作。
8.负责实验室管理与完成高一级实验技术人员交办的工作,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技术要求,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搞好文明实验室工作。
9.完成院长和学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助理实验师岗位职责
助理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教)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协助讲师、实验师完成教学和科研中的各种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担负某一门课程或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及准备工作,并按照实验大纲,正确组织进行实验,分析处理试验数据,编写实验报告,协助实验师改进实验与提高实验质量。
2.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在实验师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设计和改造工作,担负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误差确定。为制作教具模型、演示装置、示教板等教学用具提出设计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要求等技术性文件,并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实验员、工人、保管员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在高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参加或单独承担各项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搞好文明实验室建设工作。
7.完成院长、高一级技术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实验课实行签到制,并作为年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之一。
2.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实验室所开各门实验课的环境和基本操作方法。对首开实验,必须自己先试做,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各课实验指导教师,对自己主讲的课程,要根据实验大纲写出相应的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包括实验项目、实验要求和实验课时、考核评定方法等),写出相应实验指导资料,建立习题库及习题解答,并根据实验进度,通过资料或网络方式,供学生参考。
4.各课实验指导教师,应编写和收集自己所讲课程的典型的、有应用价值或者对课堂教学有指导价值的示范程序提供给实验室,以便根据实验进度,将这些示范程序投放学生,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提高上机实习的兴趣。
5.实验指导教师应注意及时登记学生实验课的考勤和实验内容的完成情况,在学期结束时将以上记录及实验考试的试题及有关检查资料(批改的实验报告、试卷或源程序)上交系教务员。
6.对初次上机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实验室上机实验纪律教育。
7.每学期第一周把要上机的学生名单及分组情况交实验室管理员,以便安排机位座次表。
8.按实验教学计划排定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实验室联系。
9.学生上机实验期间,指导教师不得擅离开实验室。
10.应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实验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11.实验结束后,提醒学生按规定程序关机,键盘、桌椅复位,同时检查、收缴上机磁盘,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日记》,并督促学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册》,待全体学生、学员离开实验室后,指导教师方可离开;
12.当计算机发生故障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汇报,并填写在《实验室使用日记》上,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计算机零件和对计算机进行较大故障的处理;
13.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资料,应提前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联系。
14.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要认真备课,学习并执行本实验室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
201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