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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015-06-23     (点击: )

    实验室是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学生进行计算机基础实验、专业技术实验、课程设计、实习、专业实训、新技术实践训练、竞赛培训、课外科技活动、毕业设计及相关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基地。为充分发挥实验在我院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教学资源,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和自己的兴趣进行自主学习与研究性学习,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前提下,全方位、多层次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
1. 实验室开放工作要贯彻“面向全体、形式多样、因材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2. 实验室开放应在完成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前提下进行。实验室建设要为开放实验室提供条件。
二、实验室开放的类型
实验室的开放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 教学开放实验项目。①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项目,由于学生选课冲突、生病请假以及需进一步加强实验技能训练等原因,无法在计划安排的实验时间内完成,需要在其它时间进行的实验;②有关老师发布的教学计划以外的自选实验项目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选作实验项目。
2. 学生自选实验项目。①学生自拟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②学生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场地自主进行的制作、调试、测试及发明实验活动等。
3. 有组织的学生课外实验。指有关老师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的软件设计、电子制作等。
4. 竞赛训练。指各种大学生科技创新、电子设计、操作技能等竞赛的备赛训练。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 全面开放:全时段面向学生开放;
2. 定时开放:在正常工作时间向学生开放;
3. 预约开放:约定时间开放。
四、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 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或教师应提前向学院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交《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
2. 对全面开放、预约开放形式的,使用者负责人须签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安全责任书》;
3.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损坏仪器设备须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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