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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
2016-07-19     (点击: )

一、图书资料室是为学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场所,图书资料师生共享,均可借阅。工作人员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大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资料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九、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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